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栖霞区政协委员史定国作答,部加“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:立遗嘱后,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,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。
立有数份遗嘱,强隐内容相抵触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
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,形变训治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……”在互动中,委员们用专业知识帮助村民解疑释惑。
异培已建学好法才能用好法。
随后,理立社南京市政协委员曹力为村民们推荐了一本《百姓身边的事民法典法治农民画集》。
这本书收集了南京市六合区冶山街道农民画家们创作的60幅“民法典”专题法治农民画作品,省份是一部以创新形式宣传民法典的优秀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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